中西醫學應兩而兼顧 讀「教育部准中國醫藥學院分開招生有感」

1966-06-20 51

1966/06/20 新醫藥週刊第44期  第一版每週評論

教育部已准臺中中國醫藥學院分別招生,對於學習西醫部分規定為六年制,然後實習一年,對於學習中醫部分,規定為五年制,然後實習一年。此項規定,辦法至善,我們除表示擁護外,並願就中西醫學問題,提供一點意見,以供參考。

該院已被准予分別招生,對於願意就讀於該院的學生,確有一大鼓勵與方便,因為就讀於該院的學生,可以憑自己的志願,選擇其要學習西醫或中醫,而該院亦可從此培養更多中醫與西醫的人才,以增加為社會服務,造福人群,為強種強國貢獻而努力,實是一舉兩得。

但我們又認為中西醫學,雖是分別學習研究,但中西醫學,實應兩而兼顧,何況中醫藥係我國的國粹,外國人的醫藥界已在求之不得,多方設法研究,而我們有很好的遺傳產物,豈不加以深刻研究。再觀目前本省中醫師有五千餘位,國藥店有六千餘家,尚有其存在之價值,而且中醫藥國粹,迄今不但不被時代所淘汰,反受各國醫藥界所重視,由此更見中醫藥國粹,確有保存與發揚光大的價值。

中西醫學應兩而兼顧,另一要點則是,中西醫學各有其優點,雖然醫理與療法各有不同,以西醫係採取對症療法,中醫採取對證療法,但最後總是異曲同工,各盡其本能,使疾患者能以早占勿藥。所以我們認為該院雖已採取分別招生辦法,但對於學習中醫者應可給予西醫學識之訓練,對於學習西醫者,亦可給予中醫學識的訓練,使其成為中西合璧的全才,具有中西醫學兩而兼得之學識,並可使彼等獲得中西醫學之資格。

據我們所知,外國醫學院內已有設立中醫之講座,增加學員中醫方面之學識,以免將來為人羣服務時,對中醫方面不能瞭解的缺憾,因此,我們除認為中西醫學應兩而兼顧外,並建議該院在分別招生後,在學習西醫方面之課程,應有中醫之講座;在學習中醫方面,應有西醫之講座,相互研究。且在我國研究中醫藥學,較其他國有先天優良的條件,更應作深刻研究之必要,使我們學習醫學的人士,均有兼備中西醫學的學識,同時可使我中醫藥國粹更為發揚光大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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